3月18日,国家生长刷新委在其官网上宣布将于4月1日起实验《全额包管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羁系步伐》(以下简称“《羁系步伐》”),它将取代目今正在执行的《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羁系步伐》(以下简称“《2007版步伐》”),后者是由原国家电力羁系委员会在2007年宣布的,已实验17年。
与《2007版步伐》相比,《羁系步伐》最大的转变在于,它明确了电网企业无需再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羁系步伐》第四条划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可被分为包管性收购电量和市场生意电量等2类,按差别原则举行生意——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包括包管性收购电量和市场生意电量。包管性收购电量是指凭证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包管机制、比重目的等相关划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肩负收购义务的电量。市场生意电量是指通过市场化方法形成价钱的电量,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相关成员配合肩负收购责任。
《2007版步伐》中划定,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笼罩规模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除大中型水力发电外,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不加入上网竞价。
《羁系步伐》则用于明确前者,即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包管性收购电量的羁系,《羁系步伐》共24条,涉及羁系职责、羁系步伐、执法责任等内容。
关于哪些包管性收购电量是应该被全额收购的,《羁系步伐》也给出了3点限制条件——
(一)切合可再生能源开发使用妄想(沼气发电除外);
(二)项目依法取得行政允许或者报送备案;
(三)切合并网手艺标准。
关于切合条件的包管性收购电量,《羁系步伐》延续了《2007版步伐》的相关划定,以电网企业为主,由其组织电力市场相关成员,对这部分电量举行消纳。
关于市场生意电量的消纳问题,《羁系步伐》划定由电力生意机构组织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推动它加入市场生意。关于未能告竣市场生意的那部分电量,《羁系步伐》划定电网企业、电力调理机构有责任(但不是有义务)举行消纳——
本步伐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水力发电参照执行。
总体看,《羁系步伐》的调解重点可归纳为2点:
一是将电网企业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的关系,由此前的“包销”改为软性的“托底”。
二是政策优先支持工具以后前的普惠性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调解为大中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关于部分派电网消纳缺乏的区域而言,新的政策相当于给外地电网公司举行了“松绑”,使其可以(但并非可以置之不睬)不再纠结怎样把大宗的漫衍式发电举行消纳。